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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副厅级”以上除外

2012-12-11 09:41:26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南京取消公费医疗 “副厅级”以上除外]

本报记者 王海平 南京报道

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

12月8日南京宣布取消这项福利时,未在公务员系统中引发任何波澜。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在会上表示,这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

南京“酝酿许久”的这场改革,也印证了一个大趋势,公费医疗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全民医保。

全国八成省市取消公费医疗

“实事求是说,公费医疗制度在历史上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越发凸显。”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坦承。

谈起公费医疗的弊端,南京某高校的财务处处长对记者表示,因历史原因,一个战功显著的将军级干部的医保被安置在该学校,每年大量耗费的医疗费用严重挤占了该校其他教职工的额度。

“我们不得不在近些年投入巨额资金为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以弥补。”上述财务处长表示。

1994年,国家决定开展职工医保制度,首选江西九江和江苏镇江展开试点,俗称“两江试点”,第二年扩展到50个城市,江苏苏州无锡南通盐城等多个城市再次进入。“当年负责这项改革的国务委员彭佩云曾七次到镇江调研,可以说,国家建立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投入了大量精力。”陈建宁表示。

1998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改革。与之同时,取消公费医疗成为趋势。不过,考虑到国家部署机构、军工企业多等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特殊性,南京于2001年才开始试点,同时执行“双轨制”,以求稳定过渡。

在杨卫泽执政南京后,作为扭转与苏锡常传统苏南经济体差距的重要方法之一,这一改革得以加速。

“这主要是十多年来在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困难救助的基本医疗制度的逐渐完善。”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

截至2012年11月,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333万人群。不过,南京有人口约800万。本次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后,南京约有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主要集中在市直机关和8个主城区)进入职工医保体系,他们将和现有职工一样,实现统一的制度政策、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办理流程,并在未来看病中享受“同样的”医疗服务。

实际上,取消公费医疗是一个趋势。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据悉,山东省已于11月底布置了此项改革。

“副厅”以上未纳入

“制度框架渐渐形成、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收支略有盈余、保障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加强,是当下中国医保制度的特点。”江苏省卫生厅一位负责人曾向本报记者介绍。陈建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着重强调,测算下来,这次取消市级公费医疗不会影响到现有职工保险人群的利益。

据改革方案,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职工本人(以年龄为区分)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上月退休费(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不过,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本报获悉,江苏省级公费医疗对副厅级以下已实现了定点医院和差额报销的“双重前提”,即完全取消了100%报销的福利。

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本报获悉,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其治疗地点一般在各个规模较大医院的高级病房,如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

具体而言,副厅级以上(含退休)的级别,一般会有一张身份识别卡,凭此可到医院直接进行治疗,免去排队等程序和手续,治疗空间、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相对独立,时间上也无太多限制。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省直机关层面纳入职工医疗体系的准备工作已在进行,目前的争议在于参保退休后“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人员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底由谁承担。

本报获悉,有的省直单位已就可能到来的改革进行筹划,“目前初步设计的方案是,财政补贴一小部分,单位掏一部分,个人自筹一部分。”某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入全民医保后,“如果说将来有享受医疗水平的差异,则在于各个单位和个人的补充医保建设,如在商业保险上的投入等。”陈建宁表示。

补充阅读:

南京市委、市政府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

12月8日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南京市从明年起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医保,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同样持市民卡就医买药。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人社部门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抓紧建立单位和人员数据库,制作发放市民卡,开发系统软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医保

南京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从2013年1月起在全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

中国24省份公务员取消公费医疗

据《法制晚报》报道 日前,北京市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24个省份公务员取消公费医疗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24个省份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医保取代公费医疗是大势所趋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得了大病,医保胜于公费医疗。由于公费医疗没有实行大病统筹,也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费医疗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要全部由个人承担。

但门诊和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公费医疗高于医保。

大多数被采访的公务员普遍表示接受医保,认为可以化解许多矛盾和问题,也避免了财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说,“以医疗保险取代公费医疗是大势所趋”。

各地公务员参加医保的情况

全部参保的省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山西 吉林黑龙江 内蒙古 辽宁 浙江 安徽 福建河南 湖南 广西 海南 四川 云南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河北

部分参保的省份

山东(除省直机关、济南、烟台外,都已全部参保)

江苏(除省直机关和南京市外,都已全部参保)

江西(除省直机关和南昌市外,都已全部参保)

广东(除省直机关和广州市外,都已全部参保)

贵州(2003年起陆续参保)

陕西(2006年起陆续参保)

湖北(省直机关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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