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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封堵误伤刚需?

2012-12-20 15:05:37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18日,赵强(化名)给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社保局打了一天的咨询电话。他着急的原因是,他刚刚通过相关中介机构以7万元为代价补缴了3年的社保。目的是买房。

12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明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该规定让赵强们寄希望于通过补缴社保买房的希望落空。

今年8月13日,北京市曾发布解释称,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但社保断月补缴后有效。据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相关人士称,自从北京市住建委出台社保断月补缴有效的政策后,他们就发现,有一些非法机构违规帮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客户补缴社保,使之顺利通过网签。而在审核中,主管部门分辨断月补缴和整年补缴的难度相当大,因此,两部门才出台上述补缴社保无效的政策。

按照北京市住建委当时的官方解释,补缴社保是指断月补缴,而不是指那些原本就不满5年的购房者可以整年补缴假社保。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中介看到了牟利空间。因为整年补缴假社保甚至一次补缴5年假社保的违规补缴方式,均可以顺利通过网签。而北京市住建委此次出台补缴社保无效的新政正是针对此现象。

赵强就属于建委口中的违规补缴,尽管他购房的目的仅仅是自住。

但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住建委此次为了打击牟利的中介和炒房客,一刀切封堵补缴社保的做法,有误伤刚需之嫌。“尽管外来人口在今后换工作时可以自发去社保局补缴断月社保,但对于那些以往因换工作而社保断月的购房者则显得不够公平。而这些购房者中,可能不乏一些单位并不是在北京纳税。”

本报联合新浪乐居对购房者的调查显示,有43.3%的购房者认为补缴社保无效政策不合理,这部分人群认为,“实际操作中常因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有41.6%购房者认为,该政策可能会误伤刚需;只有37.9%的购房者认为补缴社保不能购房的政策保证了楼市的合理购房需求。

有业内人士认为,补缴社保有效的规定,确会混杂一些实际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投资客,但北京市住建委可否通过一些技术途径,详细甄别哪些是补缴的真社保哪些是假社保?另外,那些借补假社保牟利的中介是否也应该受到查处?一刀切虽然简单,但对有些在北京工作多年的刚需购房者是不公平的。(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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