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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住院报销上限提至17万

2012-12-21 11:30:52 来源:北京晨报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医保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向此前待遇较高的“一小”看齐。届时,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待遇实现统一,报销比例提至70%,报销上限提至17万元。新政惠及人群约25万人,待遇提高的同时个人缴费并不增加。

昨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上限,分别从此前的60%、15万元提高到70%、17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0年本市即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但因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够丰厚,因此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之前城镇居民中的学生儿童,即“一小”的住院报销待遇相对较高,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而“一老”和无业居民报销待遇相对较低,分别为60%和15万元。

据介绍,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会给参保人员个人增加任何缴费负担。

在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还是按照原规定执行,1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新规定执行。(首席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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