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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托”11天,已被关了大半年

2013-10-22 13:28:30 来源:新快报

根据起诉书的内容,这一团伙的诈骗手法可谓“一条龙”。2012年至2013年1月,老板李爱华(另案处理)伙同王爱国、屈勤俭,在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集贤北路1号楼开设广州市华寿门诊部。王爱国、屈勤俭分别负责管理一个中医诊室和为处方定价。王爱国负责的科室由唐医生为病人看病开处方,王爱国定价,李冬梅负责配药,邱凤娇负责导医和发药。还有多达10名的“医托”负责到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医院诱骗事主到这个诊室就诊。而屈勤俭负责的诊室则由孙医生负责为病人看病开处方,屈勤俭负责定价,王国华负责配药。7名“医托”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院诱骗事主。

此外,华寿门诊部有一个办公室,离门诊部大概十几米,李爱华的儿子李钢每天将诊费药费收上来并负责处理病人退药等事情的。

在这个二十多人的诈骗团伙里,有医生、划价、导医、“医托”和抓药的,看病程序和正规医院没有半点差别,团伙分工十分明确。

在行骗时,这些狡猾的“医托”都不用真名,很多人在一起合作数次,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不过,他们几乎全部来自湖南衡阳,有的是兄弟,兄妹,并有四对夫妻。其中汤守国是汤守良的哥哥,李植民是李爱华的妹妹。

“当医托轻松、好玩又有钱拿”

曾宪忠是王爱国在湖南老家的邻居,被捕前居住在广州花都区。

2012年的7月,曾宪忠到王爱国的华寿门诊部看病,见有人做“医托”拉客,就积极要求入伙。因为是新手,开始的时候跟着汤守国等人一起做,王爱国告诉曾宪忠,拉到一个病人,给50元提成,之后,曾宪忠就将到广东省人民医院门口开始了他的“医托”生涯。“医托”并非曾宪忠的唯一职业,他平常在他弟弟的工厂打工,厂里没活干的时候他就去当“医托”捞一笔外快。

而他当初选择当“医托”,只是因为觉得“这种工作轻松、好玩,又有钱拿”。

为避耳目,在鱼塘边发钱

曾宪忠认识的“医托”还有汤守国以及他弟弟、万晚妹等人,提成平分。之所以要多人一组这样安排,是因为有人需要扮演病人,有人需要扮演病人家属,有人负责望风,他们所有拉到的病人都介绍给唐医生。

为避人耳目,“医托”的收入是不会在华寿门诊发放的。每天晚上,老板李爱华就会把钱拿到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白水塘的一个鱼塘边。然后,把提成交给王爱国或汤守国,再由他们转交给曾宪忠。五个多月来,曾宪忠一共拉了十几个病人到华寿门诊部看病,总收入也才700多人民币。

演戏演到底“医托”也要看病买药

据曾宪忠交代,“医托”都是写好纸条(纸条上写着找唐医生或者肖医生)交给病人,由病人自己拿着纸条到华寿门诊部看病,有时候会打电话给王爱国,通知他有病人来看病。

甚至“医托”也会带病人过来看病,在这种情况下,“医托”都是假装病人来门诊部看病的,他们看病的过程跟真的病人是一样的,也要挂号、拿药,不过等病人一走,他们就把药交回药房。

住院遇老乡

出院干“医托”

2012年5月,湖南人陶金玉在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治疗,住院的时候遇到老乡鄢春良。这次相遇改变了陶金玉的人生。

鄢春良告诉陶金玉他在该医院的门口做“医托”拉客。听说干“医托”挣钱,陶就主动要求出院后“下海”。2012年7月,陶就开始跟着鄢春良一起干活。他们一般都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医院的门口拉客。

两人都是早上八点左右出门一起去做医托,然后做到中午十二点左右就回家。不过鄢春良的收入会比陶金玉的高,原因是如果拉客时间长,拉客熟练,华寿门诊部会给这些医托20%-30%的病人医药费提成,如果拉客时间短,拉客不熟练,每拉一个,就只拿50元提成。

入伙11天,还没拿到钱

1973年出生的万克姣到门诊部当医托仅仅11天。

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女人是屈勤俭的老婆。2012年元旦,她到广州来看老公,知道老公在华寿门诊,就要去试试当医托。李爱华承诺的报酬是一个月底薪900元加800元补助,每拉到一个人提成10元。

据其交代她一共骗过4、5个患者,而被查实的行骗记录有两次。一次是2013年1月9日,万克姣伙同其他医托,在中大肿瘤医院骗了一对夫妇和女儿到华寿门诊的屈勤俭科室,诈骗事主2689元,事主发现被骗后和华寿门诊交涉,把被骗的钱要了回来。

还有一次就是1月14日,万克姣等人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口,将事主骗到华寿门诊,交了2695元,刚一得手,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万克姣在庭上低着头说,入伙以来,她还没拿到过一分钱报酬就被警方抓获。从落网到庭审,已经在看守所里待了大半年了。

收银员觉得药价不正常

28岁的林彩莲原是华寿门诊部收款员,也是被告人里唯一不是湖南籍贯的人。林彩莲的丈夫于2009年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中型颅脑损伤,有癫痫等后遗症,生活自理能力差,林彩莲被抓时,家里还有一个只有2岁的孩子。

2012年6月,林彩莲的朋友见她在广州没工作,就介绍她到广州华寿门诊部当收银员,每月工资2400元。李爱华带林彩莲到挂号处,当时收银员是李爱华的儿子李钢,李爱华叫李钢教林彩莲如何操作,后来就由林彩莲一个人收款了,收的钱都给李爱华或李钢。

林彩莲的辩护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在庭上指出,林彩莲被李爱华聘用时并不知道这个是医托团伙,她7月份入职后完全是按部就班地工作。只是过了2-3个月后,才觉得药价不太正常,问过李爱华,李爱华却说“这是特效药,价钱是高的,你不用管,按单收费就是了”。结合其岗位特征,林彩莲犯罪主观故意模糊,主观恶性小,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理,给予缓刑。

老板跑了,谁是主犯?

由于老板李爱华在逃,王爱国作为第一被告受审。

起诉书认定王爱国和屈勤俭为主犯,指控两人分别管理两个中医科室行骗。对于这一指控,王爱国一直否认。王爱国在侦查阶段说他从2012年9月底进入华寿门诊,负责水电维修和保安工作,每月拿工资2000元。

到了开庭时,他终于承认自己在一个中医诊室负责划价,但强调自己是个打工的人,不从事管理工作,更不是老板。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毛敬文律师是王爱国的辩护律师,他指出,华寿门诊部的招人、医托管理、方案的设计、收取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指挥、策划、领导都是李爱华负责,不是王爱国负责的,王爱国仅仅是在其中一个中医诊室里负责定价和带病人拿药一个环节,根本谈不上是负责管理诊室,因此不是主犯。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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