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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如何解决养老危机

2013-02-27 10:22:29 来源:价值中国

养老危机的问题最近被曝光以来,很多人都想到了国企,既然反对延长退休,那么就得找个渠道补充养老金的缺口,国企家大业大,是快肥肉,不找国企找谁呢?把目光投向国企是好事,国企改革已经有好久没有动了,这回,借养老之“危”,说不定能推动国企改革呢。但是,国企怎么改,才能一举两得,既能够至少部分地解决养老问题,同时也开启国企真正意义上的变革却是大有文章的。为说明这个问题,下面我们比较三种不同的国企改革方案。

方案一:国企的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

有一种方案提出把国企的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和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等人最近在提出的方案就包括“五年内启动将80%的国有企业股份逐步划拨给社保体系”, 他们认为这一方案加上退休年龄的提高,那么“到2050年,年度养老金收支也将保持基本平衡”,这一方案实际上是用国企的收益来支持养老金,在不久前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美方提出的“提高国企分红的上缴比重,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建议是相似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提出的建议“用全民共有资产的租金和利息一步到位解决社保开支”也可以归为此类。在笔者看来,这种类型的方案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国企的性质没有变,养老制度的国有性质也没有变。具体地说,国企的股权是从国资委这个口袋转移到了养老基金这个口袋,而社保基金仍然是政府控制。

这种方案如要可行,其前提必须是国企能真正地为社会创造财富,因为我们知道,养老所依凭的不是货币,而是货真价实的财富,否则就是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的,然而,事实却告诉我们,国企是靠汲取社会财富生存的,它自身没有创造财富的能力,有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8年,扣除行政补贴和因行政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是-6.2%,这一数据生动地说明,所谓国企的利润,完全是虚幻的,既然如此,又怎么能用国企的股权或收益来养老呢?由于政府补贴和垄断,以及资源的租金,较低的要素使用成本,目前国企在账面上仍然是盈利的,但是,在经济形式不好,政府大规模基建投资下降的时候,国企的账面利润也是难保的,这种情况今年已有显现,今年1至5月,国企的利润下降了10.4%,所以,今后连账面利润都难保证的国企怎么可能支持社保呢?

另外,我们还需要提防国企的“道德风险”,一旦国企的股权转给社保基金,国企还会用心经营吗?现在,在国企收益的大部分为自己所用的情况下,国企至少在账面上还能做出点利润出来,也还有点经营的积极性,如收益大部分被社保基金拿走,国企不把账面做成亏损才怪呢。因此,国企会接受为“国资委”这个婆婆打工,因为后者护着它,但能不能转向为社保基金打工就难说了。

如上所述,国企总体上是掠夺社会财富,养活部分人的制度,这意味着,把国企的股权划转给养老基金,事实上相当于让养老基金参与社会财富的掠夺,用“掠夺”的方式提供养老金是我们能够想象的吗?这不是变相地让养老基金拥有同样的特权吗?还有,怎么防止国家为了养老基金的利益不去干预国企呢?理论上,股权转给养老金后可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但政府背景的养老金持有股权和政府持有股权并无实质区别。

方案二:国企股权分给个人

另外一种方案是把国企的股权转移给个人,使每个人都能获得一部分股权,这种方案会被普通大众推崇,在东欧,俄罗斯也确实实施过,这是非常彻底的私有化方案,这种方案的好处在看上去比较公平,因为股权可以实现平均分配,人手一份,但问题恰恰在于在股权的分配上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因为一方面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并且现在很难判断某家企业未来的盈利状况,这样得到不同企业股权的人所得到的收益势必就大不相同,怎么保证不同的人的股权在未来有相同的收益呢?另一方面,保障不是保险,如要服务“保障”的目的,那么国企股权的分配应该根据不同人的实际需要,当国企的股权被平均分配后,股权被稀释了,对于那些家缠万贯的人来说,这一点股权对他养老来说意义不大,而对那些贫困的人来说,多一点股权的边际效用却是很大的。

可见,尽管这种方案在理论上问题不大,但操作上是有很大难度的,毕竟这是求助于“人为的”手段去分配国企的股权,人为的分配总是难以做到公平,这和计划经济的问题一样。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些国企的股权不能用来解决养老资金的缺口,因为股权不是出售,而是分配给了个人,个人是无偿地获得股权。

方案三: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国有股权

还有一种方案是招商局前董事长秦晓提到的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国有股权,将股权转让的收益补充社保资金缺口。相对前两种方案,这种方案在笔者看来是较好的,因为它有助于“两个方面的改革”:国企的改革和社保体系的改革。国企股权退出后,就完全私有了,婆婆没有了,企业的效益将完全取决于经营能力,这样市场竞争更为公平,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会更体现出来,这是其一;其二是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得到了资金支持,出售国企股权获得的资金主要,将主要用于支付原来的国企职工和现在已经退休和即将退休的职工的养老金,弥补了这部分养老金缺口之后,就为建立新的、不依赖社保的市场导向的养老体系铺平了道路。另外,相比上面的方案,这种方案是用市场的办法分配股权,避免了人为分配可能存在的不公问题。

评价一种方案的优劣,主要看这种方案是否更有助于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相应地较少的政府干预的可能性。为什么特别强调市场,是因为养老最终是靠财富的不断生产,靠财富的不断积累,而非再分配实现,而财富的生产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如北欧的高福利就是以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为前提的。市场为每个人“正当地”提供了一份属于他的事业,这份事业是他保障的基础,比如卖菜的小贩,他不会过于担心自己的保障问题,因为他有他的事业,尽管是比较小的。

养老问题其实牵涉两个根本问题,一是财富的可持续生产问题,二是分配问题,即公正性问题。在市场经济中,这两个问题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可以同时解决,相反,当政府主导时,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解决不好。

养老危机的问题最近被曝光以来,很多人都想到了国企,既然反对延长退休,那么就得找个渠道补充养老金的缺口,国企家大业大,是快肥肉,不找国企找谁呢?把目光投向国企是好事,国企改革已经有好久没有动了,这回,借养老之“危”,说不定能推动国企改革呢。但是,国企怎么改,才能一举两得,既能够至少部分地解决养老问题,同时也开启国企真正意义上的变革却是大有文章的。为说明这个问题,下面我们比较三种不同的国企改革方案。

方案一:国企的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

有一种方案提出把国企的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和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等人最近在提出的方案就包括“五年内启动将80%的国有企业股份逐步划拨给社保体系”, 他们认为这一方案加上退休年龄的提高,那么“到2050年,年度养老金收支也将保持基本平衡”,这一方案实际上是用国企的收益来支持养老金,在不久前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美方提出的“提高国企分红的上缴比重,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建议是相似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提出的建议“用全民共有资产的租金和利息一步到位解决社保开支”也可以归为此类。在笔者看来,这种类型的方案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国企的性质没有变,养老制度的国有性质也没有变。具体地说,国企的股权是从国资委这个口袋转移到了养老基金这个口袋,而社保基金仍然是政府控制。

这种方案如要可行,其前提必须是国企能真正地为社会创造财富,因为我们知道,养老所依凭的不是货币,而是货真价实的财富,否则就是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的,然而,事实却告诉我们,国企是靠汲取社会财富生存的,它自身没有创造财富的能力,有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8年,扣除行政补贴和因行政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是-6.2%,这一数据生动地说明,所谓国企的利润,完全是虚幻的,既然如此,又怎么能用国企的股权或收益来养老呢?由于政府补贴和垄断,以及资源的租金,较低的要素使用成本,目前国企在账面上仍然是盈利的,但是,在经济形式不好,政府大规模基建投资下降的时候,国企的账面利润也是难保的,这种情况今年已有显现,今年1至5月,国企的利润下降了10.4%,所以,今后连账面利润都难保证的国企怎么可能支持社保呢?

另外,我们还需要提防国企的“道德风险”,一旦国企的股权转给社保基金,国企还会用心经营吗?现在,在国企收益的大部分为自己所用的情况下,国企至少在账面上还能做出点利润出来,也还有点经营的积极性,如收益大部分被社保基金拿走,国企不把账面做成亏损才怪呢。因此,国企会接受为“国资委”这个婆婆打工,因为后者护着它,但能不能转向为社保基金打工就难说了。

如上所述,国企总体上是掠夺社会财富,养活部分人的制度,这意味着,把国企的股权划转给养老基金,事实上相当于让养老基金参与社会财富的掠夺,用“掠夺”的方式提供养老金是我们能够想象的吗?这不是变相地让养老基金拥有同样的特权吗?还有,怎么防止国家为了养老基金的利益不去干预国企呢?理论上,股权转给养老金后可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但政府背景的养老金持有股权和政府持有股权并无实质区别。

方案二:国企股权分给个人

另外一种方案是把国企的股权转移给个人,使每个人都能获得一部分股权,这种方案会被普通大众推崇,在东欧,俄罗斯也确实实施过,这是非常彻底的私有化方案,这种方案的好处在看上去比较公平,因为股权可以实现平均分配,人手一份,但问题恰恰在于在股权的分配上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因为一方面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并且现在很难判断某家企业未来的盈利状况,这样得到不同企业股权的人所得到的收益势必就大不相同,怎么保证不同的人的股权在未来有相同的收益呢?另一方面,保障不是保险,如要服务“保障”的目的,那么国企股权的分配应该根据不同人的实际需要,当国企的股权被平均分配后,股权被稀释了,对于那些家缠万贯的人来说,这一点股权对他养老来说意义不大,而对那些贫困的人来说,多一点股权的边际效用却是很大的。

可见,尽管这种方案在理论上问题不大,但操作上是有很大难度的,毕竟这是求助于“人为的”手段去分配国企的股权,人为的分配总是难以做到公平,这和计划经济的问题一样。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些国企的股权不能用来解决养老资金的缺口,因为股权不是出售,而是分配给了个人,个人是无偿地获得股权。

方案三: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国有股权

还有一种方案是招商局前董事长秦晓提到的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国有股权,将股权转让的收益补充社保资金缺口。相对前两种方案,这种方案在笔者看来是较好的,因为它有助于“两个方面的改革”:国企的改革和社保体系的改革。国企股权退出后,就完全私有了,婆婆没有了,企业的效益将完全取决于经营能力,这样市场竞争更为公平,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会更体现出来,这是其一;其二是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得到了资金支持,出售国企股权获得的资金主要,将主要用于支付原来的国企职工和现在已经退休和即将退休的职工的养老金,弥补了这部分养老金缺口之后,就为建立新的、不依赖社保的市场导向的养老体系铺平了道路。另外,相比上面的方案,这种方案是用市场的办法分配股权,避免了人为分配可能存在的不公问题。

评价一种方案的优劣,主要看这种方案是否更有助于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相应地较少的政府干预的可能性。为什么特别强调市场,是因为养老最终是靠财富的不断生产,靠财富的不断积累,而非再分配实现,而财富的生产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如北欧的高福利就是以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为前提的。市场为每个人“正当地”提供了一份属于他的事业,这份事业是他保障的基础,比如卖菜的小贩,他不会过于担心自己的保障问题,因为他有他的事业,尽管是比较小的。

养老问题其实牵涉两个根本问题,一是财富的可持续生产问题,二是分配问题,即公正性问题。在市场经济中,这两个问题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可以同时解决,相反,当政府主导时,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朱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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