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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可以按基本工资购买吗?

2013-02-27 12:00:47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近日,温江读者宋某来电话咨询。我从2010年初在某工厂上班,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报酬为基本工资加计件提成,基本工资为1200元,工厂为我购买养老保险,工作时间是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8小时。最近,因为孩子要读书的事情,需要到派出所办居住证,而办居住证需要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于是我到社保局去办证明和查询,结果发现单位给我购买的养老保险是按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购买的,而我每个月的工资总额均高于2500元。于是,我到单位去问明情况,单位负责人说,目前许多单位都是按基本工资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并说目前是用工市场,不缺乏技术工和劳力,要我认可这种情况。

请问:单位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可以按基本工资购买吗?

就宋某的上述咨询,本报政策咨询室特邀请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刘东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实行双基数,即企业按照企业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按上年度个人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企业应以缴费时上月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照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应为职工设立工资收入台账,逐月进行登记,经职工签字确认,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由六个方面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 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上述宋某的咨询,工厂按基本工资给你购买养老保险是不合法的,损害了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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