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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加大药品广告违法成本

2013-03-27 12:00:04 来源:中国医药报

新闻背景  2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制度,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主 持 人  本报记者 张建国

本期话题  如何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管

本期嘉宾  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泽发

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许宏

福建省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萍

核心观点  提高违法成本  创新工作方法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

主持人:请问各位嘉宾,你们在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中有哪些创新做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是如何加强合作的?

杨泽发:武汉市局对药品广告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及时获取违法药品广告证据。同时,我们对广告药品开展质量抽验,对不合格的广告药品依法进行查处。我们建立了药品广告诚信机制,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医药企业拒绝虚假广告承诺制、失信约束惩罚等机制,把参与、发布、销售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的情况记入医药企业诚信档案,纳入信用等级评定。我们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许宏:湖州市局配备了专门的广告监测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的媒体开展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于经营广告产品的企业,我们开展了持续的跟踪检查,并对广告药品进行监督抽验。此外,我们通过培训、约谈等多种方式,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虚假药品广告。

张萍:晋江市局对辖区内的主要媒体进行重点检查,并安排专人收集、汇总违法涉药广告信息,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定期上报。在市场巡查中,我们将零售药店店堂内张贴的广告是否违法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对降压、降糖、壮阳、减肥等类别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所涉及的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此外,我们还积极指导老百姓如何辨别虚假药品广告,避免受骗上当。

我们联合工商、宣传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同时,我们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随时掌握移送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避免一送了之。

加大处罚力度

提高违法成本

主持人:对于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你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果?

许宏: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我们坚持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对广告所涉及的产品,我们坚持予以重点监督检查,必要时予以抽样检验;根据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参与违法产品经营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要求相关媒体严格把关,杜绝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此外,我们还结合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考评,将广告发布情况纳入对药品经营企业年度信用考核评定,对通过店堂广告、电视节目滚动字幕等形式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经营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

张萍:对于违法广告发布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群众投诉集中的涉药企业,我们向社会进行了曝光。对于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我们报请上级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措施,对于多次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我们将其列入“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今年以来,我们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86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6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2条;清除药品经营企业张贴的违法广告127张,没收擅自散发的涉药小广告800余份。

杨泽发: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我们在移送工商部门的同时,一律责令暂停销售,并及时上报省局建议收回其广告批准文号。对于申请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广告药品,一律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我们还将违法药品广告涉及的企业和品种作为重点,对其进货渠道和药品质量等进行严格检查。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外地药品企业,我们通过移送告知函等方式,与相关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违法药品广告监管联动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寄送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告知函80余件。

创新工作方法

加强广告监管

主持人:为不断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请各位嘉宾谈谈下一步有哪些新的设想?

张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对多次发布严重违法涉药广告的企业,要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销售、查办取缔等措施。同时,我们将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体系,研究设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信用评价指标。

杨泽发:我们将采取市局、分局联动的模式,市局全面统筹,分局加强对辖区媒体及小广告、店堂广告的监测和查处,重点抓好群众身边的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暂停销售工作。针对当前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屡禁不绝的现状,我们将充分利用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向市宣传、纠风、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携手加强监管。针对违法广告药品利用互联网和电话进行宣传推销的新情况,我们将加强与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网站和销售电话进行依法查处。

许宏:2013年,国家局推出了在线违法涉药广告监测管理系统,我们将运用好这一系统,对辖区内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店堂广告的检查频次,对各类违法涉药广告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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