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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医保

2013-05-17 16:11:4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卫生厅出台该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该省将基本建立起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该方案还从2013年开始,每年制定具体可行的中医药发展年度目标。到2013年底,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以上乡镇卫生院、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3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4年底,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4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5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了推动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方案还从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医药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其中,方案提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5%~10%,引导人们利用中医药看病治病,开展预防保健;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探索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地产中药材,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其费用从新农合资金中全额报销的工作;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全覆盖;恢复和完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示范单位、3~5个省级示范单位。(范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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