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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精神病患者送医遭遇困境

2013-09-10 17:29:33 来源:健康报

□通讯员 李亚威 本报记者 杨力勇□

9月2日19时许,河南省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调度大厅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郑州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名学生突然胡言乱语,精神状况不正常。为了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学校先后拨打了“110”和“120”。

“‘120’,这里有一名精神病发作学生,你们快过来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去吧。”电话是一名赶到现场的民警打来的。

通过电话沟通得知,该学生没有外伤、自残行为,只是胡言乱语。“120”指挥中心调度员告知对方,按照法律,“120”不能送疑似精神病患者去精神病院。“你们把他送到医疗机构……”

“你派不派车,不派我投诉你。”还没等调度员说完,电话另一端就传来不耐烦的话语,并且很肯定地说,郑州市政府今年3月颁布60号文,明确规定“120”应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

调度员解释说,最新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120”不具备送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资格。对方不予理会,声称要拨打市长热线投诉。大约5分钟沟通无果后,对方挂掉了电话。

据了解,疑似精神病发病学生的家长在青海打工,一时联系不上其父母和家人。随即,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调度人员根据求救电话主动回拨过去,告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电话,请校方和警察与医院取得联系,获得更专业的指导。随后,该中心调度员申秀玲主动拨打了市长热线电话,解释这一情况。

“不是怕被投诉,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不能造成推诿病人的误解,我们是依法施救,照章办事。”申秀玲说。后来,学生的父亲从青海省打来电话,证实孩子确实患有精神病。

记者找到了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条文对比查看。郑州市指导意见规定,“120”接到发现街头的流浪乞讨急(危)重症病人、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等求助电话时,应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120”第一时间送至就近医院救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28条明确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也就是说,自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对于疑似精神病患者只能由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救助有法律,程序有规定。”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调度部副主任邵慧玲说,因为《精神卫生法》实施不久,中心的调度员没少费口舌给求助者解释这一转变,指导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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