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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中劝退外省药企投标

2013-09-05 12:32:25 来源:中国医药报

□ 刘  腾

“我真没想到,他们劝我们退出药品招标,竟用了这样一个理由。”8月中旬,闫铮回忆起成都市一家著名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找他谈话,感到愤愤不平。

闫铮是国内一家中型药企的区域经理,其药品在这家三甲医院已经卖了好几年。闫铮原本打算继续参加今年四川的“药品阳光采购”,但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家医院的药剂科主任约谈他并要求他主动退出该院采购。理由是,四川省卫生厅和成都市卫生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省内医院在采购中向本省药企倾斜,如果在本省药品上的采购金额未达到规定比例,将直接影响医院评级。

有制药界人士指出,虽然目前很多省份都实行药品阳光采购并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是这些管理办法和细则很多都带有阻碍外省药企产品销售的条款,而四川省的做法尤为典型。

外省药企被劝退

“大概是从5月底、6月初开始,我们被省内最大的两家医院药剂科约谈。”闫铮回忆说,医院方面的态度也显得无奈,说现在上面已经下了文件,药品采购要尽量考虑本省企业,并制定了考核指标,让他选择主动退出,“总之,别让医院感到为难”。

调查发现,根据一份下发于3月14日的“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通知(成卫基药〔2013〕2号)”显示,四川省已经对《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办法》和《细则》已经下发给成都市下属各区(市)县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以及各家医院。

《办法》中第四条第10款规定,“医疗机构采购省内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总金额占网上药品总金额的比例”和医院评级挂钩,总分值为10分。在《细则》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采购本省药品的标准是:“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8%(其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标准为不低于18%,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标准为不低于15%);三级以下医疗机构不低于30%。”同时规定如果采购“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而这一项的总分值是10分。

该文件规定,将根据医院在药品阳光采购上各项的积分进行打分,如果不足90分,将全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而且该积分还和医疗机构升级升等的参评资格相关联。

一家药企在四川的销售经理李文表示,《细则》中将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几家医院对省内药企采购的金额指标降为18%,一个可能是考虑到这几家大医院要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需要更多选择国内大型药企的产品,还有一个可能是考虑到某些药本省药企产量不足。他举例说,比如对二甲双胍来说,假如满足医院临床需要至少要进货2000万元,而本省企业产能只有1000万元的话,那就必须考虑降低比例,让医院从省外企业大量采购。

李文透露,今年以来,已经有西南合成、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的药品在一些三级医院遭遇到清退。

百亿元空间诱惑

8月份开始,一则“川药的春天来了”的短信在药品经销商中流传。该短信称,四川省卫生厅牵头和其他省级单位配合,在8月11日召开全省公立医院院长及各地卫生局局长参加的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提高川药在四川药品销售中的比例。会议不仅要求各医疗主管单位和医疗机构的一把手参加,还邀请四川药企前20强参加。

“这个短信的目的,就是让当地的药品经销商更多地放弃对外省药品的经销,把注意力转向本省医药企业,以提升四川药企的销售业绩。”闫铮说。

“别小看规定省内三级医院28%的比例,也别小看对华西医院、省人民等4家成都大医院网开一面,降低到18%的比例,这个比例足以给四川本省制药企业带来相当可观的销售额。”李文解释说,华西医院一年的药品销售收入保守估计就在40亿元左右,省人民医院也有20亿元。

依此计算,如果除去国家规定的医院可以加价15%的加成,华西医院每年药品采购量可以超过35亿元,四川省人民医院超过17亿元。按照这个金额和以上规定,仅华西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每年采购本省药品就在10亿元以上。

根据商务部相关数据,四川省去年药品销售总额345.58亿元。以此为准,假设四川省卫生厅的规定留给本省企业的空间为28%,则总额也接近100亿元。

据了解,这次政策执行的重点为华西医院等几家大医院,而约谈和劝退外省药企也主要是从成都市几家大医院的药剂科开始的。

面对媒体的采访,华西医院宣传部部长廖志林首先表示对卫生厅下文不知情,他强调,华西医院是卫生部直属医院,不会完全按照省卫生厅的文件执行。

对于媒体的采访,华西医院药剂科徐主任一概回答:“我不知道。”不过,四川省人民医院宣传部杨主任和药剂科一位副主任表示,确实接到过上级下发的文件,但是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冲动由来已久

四川是制药大省,制药工业在全省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不过,四川在全国数得上的大型制药企业却不算多。人们比较熟悉的太极集团、西南合成(现更名北大医药)总部所在地都在重庆,并不能算四川企业。

“因为总部在重庆,太极集团重庆工厂生产的部分药品也在清退之列。”李文说,“四川真正的几家大企业,比如科伦药业、成都地奥、康弘药业、恩威药业等等可能是这项政策最大的受益者。”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下属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表示,清退外省药厂的药品其实早就开始了,只不过是今年成都几家大医院也启动了这一工作。“地级市的三级医院执行得更严格,在南充的川北医院,我们的药品就因此被清退,该医院是南充医学院附属医院。”

李文表示,过去两年,药品采购向本省企业倾斜的政策只在成都周边地区执行。据他了解,德阳、广汉、攀枝花、泸州、乐山等地的中心医院都已经开始执行。去年有一家重庆的企业在德阳就因为这一政策被清退,后来与当地政府做了很多工作,才得以重新进入。

据悉,四川省制定的向本省药企倾斜的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其实2008年就出台了,其间经过多次修订,一直没有正式向外界公布。不过,从今年开始,这一文件开始正式下发到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等最大的几家医院,并要求强制执行。

“这是因为这几家医院在四川,甚至整个西南地区影响大,怕引起震动太大。另外一个原因也可能表现了当地政府在推动川药销售上的决心。”一位医药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华西医院有病床4500张,不仅是中国,也是目前亚洲最大的单体医院,其整体营业额包括药品营业额在国内医院中位居前两位,成为众多制药企业最眼红的市场,也成为四川卫生管理部门最后下决心触动的对象。

背离国家政策

四川省卫生厅为何要将药品采购向本省企业倾斜?调查发现,四川省卫生厅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处室推来推去,并没有哪一个愿意出面详细解释。

四川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一位人士表示,《办法》和《细则》只是用来作为考核医院的资料。但她表示,对该条例的解释部门应该是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而不是负责药物政策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赖先生表示,所有问题都应该由省卫生厅办公室解决。四川省卫生厅办公室对此一直没有给予回答。

四川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监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药品采购和医院评级有什么联系。

而挂靠在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内的四川省医院评审办公室的负责人马主任对此也未接受采访。

一位业内人士估计,四川省卫生厅制定这样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帮助省内的医药企业,提高制药工业带来的税收。“现在医改要求切断以药养医的链条,公立医院的资金缺口一部分是靠国家财政补贴,另外一部分要靠本省财政补贴。如果本地制药工业的税收不能增长,当地财政肯定会感觉负担加重,总之,当地卫生厅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有来自其他政府部门的压力。”

对于药品采购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人士和专家纷纷表示不可取。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评价与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表示,招标就是为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应该使用行政手段干预。

“在药品流通市场搞地方保护主义,这是和国家政策相背离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分割了全国的统一市场,不仅阻碍了产品的正常竞争和流通,也阻碍了医改的进程。新医改的方案主体是“四梁八柱”。所谓“四梁”,指的是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而药品如何招标采购,如何配送是其中重要的“一梁”。目前在药品招标采购和配送中普遍出现并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将严重影响药品供应体系这重要的“一梁”,不利于医改的深入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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