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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清单动刀药荒难题:独家品种调价埋伏笔

2014-05-09 10:27:2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8日上午,发改委价格司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发改委价格司药品价格处处长宋大才介绍:“因为部分品种涉及重复,清单上目前列了530个品种,1154个剂型。并不是所有品种的所有剂型都是低价药,因此此次公布的只有1000多个剂型。”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发改委共公布的533个低价药品种,其中双氯芬酸钠、格列齐特、氟哌啶醇三个品种由于剂型不同,进行了重复记录,因此实际为530个品种。其中西药280个,中药250个。

按照发改委此前透露的标准,低价药的标准被界定为“西药日均费用3元、中药5元”。发改委要求,在清单公布之后,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之前,确定各省市的低价药品清单。

对于以普药为主的企业来说,低价药清单对其构成利好。白云山(600332)统计称,公司共有351个品种在低价药清单之中,包括消渴丸、眼明片等5个独家品种。

然而,清单公布之后,发改委却没有给出具体执行的方案。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表示:“今后的招标采购,就都按照之前八部委的联合文件执行。”但他也承认,八部委所发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只提供了原则性意见。

一位医药行业资深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低价药中独家品种的价格上调已埋下伏笔。

清单而非目录

发改委之所以会对低价药专门列出清单,是因为新一轮医改以来,部分廉价药品迅速退出市场,引发部分品种药荒

“我们没有用目录的概念,而是清单,因此低价药清单和现行的医保目录以及基本药物目录是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 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强调这一点。

尽管530个低价药品种绝大部分为基本药物,但发改委避开了外界对于“多个目录”的质疑,郭剑英表示,低价药只是从价格上给出的标准,并非限制使用环节,不是一个新的目录。

发改委之所以会对低价药专门列出清单,是因为新一轮医改以来,部分廉价药品迅速退出市场,引发部分品种药荒。2010年两会期间,曾有政协委员递交了一份统计材料,称短缺廉价药品种高达342种。全国性的药品缺乏引发了多轮媒体报道,包括鱼精蛋白、他巴唑等。

郭剑英表示:“我们制定低价药清单的原则就是有的用、用得好、用好的。首先是解决有无的问题,然后促进合理使用,鼓励优势企业生产高质量的低价药品。”按照发改委的方案,低价药取消政府定价,在费用标准内由企业根据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确定购销价格。这实际上给予部分紧缺低价药价格上升的空间。

广药集团董事长李楚源就表示:“低价药政策给目录中产品提升价格的空间,企业也能够恢复生产一些此前定价过低的品种。消费者不必花大价钱买高价药,实际是降低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对于低价药的准入门槛,郭剑英强调:“实际上不需要做任何工作,只要按照说明书上的用法,计算药品的日均费用,低于标准的就是低价药。”他形象的称之为“计算制”,而非评审制。

发改委此次确定的1154个剂型也是可以动态调整的,如果有企业主动将药品价格降到符合标准,或者因用量变化而符合标准,则可立刻向各地物价部门申请进入低价药清单。郭剑英称,清单将动态调整,更新频率会在半年以内。

涨价伏笔?

“如果低价药供应充足了,能够替代一部分高价药,这样总体上是有利于药费降低的。”

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背后都有必然逻辑,低价药清单也不例外。

此前,卫计委曾组织各省市药政部门讨论低价药,汇总意见显示,各地普遍对“西药3元、中药5元”的低价药标准表示不满。因为在广东、安徽等省制定的“廉价药品”政策中,低价药的标准均被定为“西药1元、中药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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