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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价格管控松绑挂网采购 OTC药企直接受益

2014-05-09 11:36:3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低价药品清单终于揭开了面纱。昨日(5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在控制日均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表示,放开低价药品的价格管控不会导致药品价格上涨,原因是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列入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由于不再招标,而是直接挂网采购,企业将迎来利好。其中,以非处方药(OTC)为主的上市公司将迎来直接利好,最高零售价松绑后,企业可根据生产成本、市场情况等自主调整价格,提高利润率;而拥有独家品种的天士力等处方药为主的药企仍持观望态度。

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

发改委表示,改革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通知》明确,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共涉及其定价范围内530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对于低价药物,国家将取消最高零售价限定。

对于此标准的确定,郭剑英称,此价格主要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应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原因确定的。考虑到近年来中药材价格上涨厉害,以及中药材在中药成本中所占比例较高等现实问题,给予中药稍高的价格划分。

郭剑英表示,对于低价药采取动态管理,只要满足此价格标准的均可进入低价药品清单。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清单。同时,日均费用价格标准未来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通知》还要求,在今年7月1日以前,各省(区、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经过几个月的研究我们发现,导致低价药消失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最终表现在价格上。仅从价格一方面解决很难真正达到目标,因此会同多部门出台了这一清单。”郭剑英昨日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

不会导致看病更贵

由于“以药补医”机制和一些药企在招标中恶性竞争等问题,许多低价经典老药医院不愿意用,造成需求萎缩,而需求减少更使药企不愿意生产。一些低价药供应不足乃至断供成为常态。

郭剑英表示,放开低价药品的价格管控不会导致药品价格上涨。低价药品报销标准比较高,基本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之间大都存在一定替代关系,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减少高价药品使用,有利于医药费用下降。

郭剑英表示,希望此次低价药清单出台达到三个目的,即“有得用”、“用得好”和“用好的”。《通知》要求相关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低价药品的价格采购办法,推进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调动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合理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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