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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同兴矛盾激化:王老吉大健康冒用商标

2014-07-10 11:54:51 来源:华夏时报

广药“红绿”风波

又是一年营销季,口水战再起

绿盒王老吉的去留问题还未解决,红罐王老吉又陷入商标侵权之争。

7月7日,同兴药业就解散王老吉药业的上诉一事再次公开面对媒体,不仅表达了解散合资公司的坚决态度,而且认为目前经营红罐王老吉产品的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也存在冒用王老吉药业商号之嫌,不排除日后对此上诉的可能。

稍作平静的凉茶市场即将面临王老吉药业公司解散一案的血雨腥风,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还会泛起多少涟漪仍然迷雾重重。

“冒用”各执一词

“王老吉药业成立在先,王老吉大健康冒用了该合资公司的商号。”同兴药业董事景雨淮透露。在该次媒体沟通会上,同兴药业又亮出了新一张底牌,即合资合同成立之初双方签订的转让商标“承诺书”。

在同兴药业提供的《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及转让问题承诺》中显示,签订时间为2004年10月11日,涵盖了在同兴药业足额认缴了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并依法成为王老吉药业股东后,广药集团通过订立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确保王老吉药业在其依法有效存续期间,并在不论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其股东的情形下持续性地取得“王老吉”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广药集团也不会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王老吉”商标,但不包括此前已许可的相关内容。

“2012年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成立之时,我们没有提起上诉是因为当时双方作为合资股东,关系尚好。但是现在就不排除以王老吉大健康冒用王老吉药业商号为由起诉的可能。”同兴药业代理律师许子栋解释。

王老吉大健康就这样被卷入了这场战争中。

对此,广药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王老吉商标属于广药集团,不属于合资公司,因此不存在冒用之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王老吉商标的归属情况是,在内地属于广药集团,而在中国香港以及海外部分地区则归属同兴药业董事长王健仪。据上述广药内部人士介绍,当时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中即规定,同兴药业需将香港的王老吉商标注入合资公司,虽然广药一直在要求,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然而当被询问是否可以像同兴药业一样对外披露这项商标注入合同,该广药内部人士则以本着职业道德为由拒绝公开。

绿盒王老吉去留?

其实贯穿这场纷争始末的有一位灵魂人物即王健仪。目前,王健仪既是同兴药业董事长也是广药竞争对手加多宝的名誉董事长,正因为王健仪身兼两家公司要职的双重身份,外界不免猜测此次解散王老吉药业一案,是加多宝在背后给同兴药业撑腰,称加多宝是利用打击绿盒王老吉,分散广药精力,从而在红罐凉茶之争中为自己占据更有利的局势。

不过,该传言目前并未被证实,加多宝方面只是表示该起纠纷与自身无关,不予回应。另外,加多宝和广药之间有关包装、宣传语和配方等数场官司还在审理过程中,案中案已经让消费者们看得一头雾水。

只是纷纷扰扰中,该起王老吉药业纠纷一案的核心内容——绿盒王老吉去留究竟如何,目前看来,等待结果还尚需时日。

在6月26日王老吉药业临时股东大会前夕,同兴药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且已获得法院受理。诉讼理由即目前作为合资一方的股东,同兴药业作为本届股东对合资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剥夺。因此,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同时请求法院解散该公司。不过,广药方面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发出的相关文件。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尹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看,公司成立之前,合资双方要按照合同章程执行。但是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际控股人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或是公司治理层面出现僵局,其他股东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解散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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