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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回收——解决药品质量的最后一个流程

2016-10-12 15:51:20 来源:医药地理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要求逐渐提高,大多数家庭都会备上常用药物。但药品有各自的保存时间,一旦过期,过期药品失效或者变质,抑或有的药品的化学分子结构发生变化,对患者的身体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轻者没有发挥药效延误治疗,重者则导致患者对药品产生过敏、休克等副作用,危及生命安全。

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且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七成人家中都有过期药。而如何处理过期药?大多数人会选择随同生活垃圾一并扔掉,但此举一方面可能会带来污染,另一方面则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过期药品流向偏远农村,引发更大的问题。

针对各地过期药品随意处理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多省市医药卫生系统的关注。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南京、上海、青岛、深圳、西安等地都开始设点回收家庭过期药。

上海:零售药店设置废弃药品回收箱

上海在2015年5月8日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回收废弃药品处置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市内所有零售药店应按照《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设置废弃药品回收箱,并放置在店堂明显位置,以方便市民处理废弃药品。对回收的废弃药品,应指定专门地点集中存放,并做好妥善保管,在集中销毁罚没物品时一并销毁。

此外,部分居(村)委会也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箱,方便市民处置家中过期药品。所有回收的过期、废弃药品统一上交到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无害化处置予以销毁。

威海:零售药店自愿报名,作为定点回收药店

相较于上海地区的规定,山东威海食药监总局则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自愿报名的原则,选择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作为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统一制作“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标牌和“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箱”,具体负责回收工作。

今年4月,威海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09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并同当地药品零售企业共同开展“红色药品 绿色回收”活动,将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进行定点回收。

陕西:拟在社区建回收台,建立全覆盖药品回收体系

陕西省食药监局在近日发文《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当前社会存在过期药品随意处理等现象,指导各地建立规范、系统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支持、引导、鼓励药品企业举办、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尽快建立全覆盖的药品回收体系。

当前,由于尚未建立长期有效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国内对过期药品的处理处于“小部分企业免费更换,部分省市定点回收;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状态。而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中也没有规范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更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过期药品回收是把好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对过期药品的法律监管也是未来我国药品管理法需要完善的重要部分。今年9月,据公开新闻消息,陕西省拟将过期药回收正式列入工作计划,支持、引导、鼓励企业举办、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推动全市各区县建立规范、系统的过期药回收机制。(作者:姚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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