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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费”初心是好 但不能单拿药品开刀

2017-12-15 10:14:44 来源: 医药地理

随着医保支付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控费已纳入公立医院年度考核目标,医疗费用年增幅不超过10%是其硬性标准,其中药占比30%、耗占比20%也成为高压红线。

“控费”设计初心当然是好,为的是让医疗费用增涨幅度保持平衡,与GDP增速基本一致,与CPI的意义一样,让群众从中或以此获得更为明显的医改福利。然而现实中,作为“控费”的责任人,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却并没有合理部署“控费”,忽视或回避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来源,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置药品机能和实际临床功效于不顾,狠压“药占比”,以达到“控费”目标!

最近,四川、贵州等省份将“控费”绩效与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考核挂钩,并直接与医疗机构的财政支付关联;另外河南省平顶山市卫计委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监控营养性辅助性药品目录的通知》,针对13种营养性和30种辅助性药品进行重点监控(随后该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相继落实《通知》精神,并于12月起开始执行)。

同时,全国不少医院发出紧急通知,大批辅助用药被停用,医用耗材严控、降价现象尤为严重。山东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多次降价基础上再一次进行全面降价。河北省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提出停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耗材。四川省某医院对确因临床治疗需要的非医保药品,须科室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另外,江苏、陕西、海南、山西等地市医疗管理部门或医疗机构也出台文件或制度,对医院药房及医生处方药品在价格、种类及数量上进行控制。

简而言之,以上省地的“控费”措施均是从药品供给下手,大大减少药品的购置与使用量,以此降低患者的医疗消费量或增长幅度。

毋庸置疑,医疗消费是临床医疗行为的价值表达与体现,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检查检验和药品、耗材是医疗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若要达到“控费”目的,应在这三方面同时发力。比如医疗机构在合理压低药占比的同时,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管理制度方案,杜绝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但现实中,部分医疗机构为了从数字上达到上级要求而鼓励医生多开医疗检查或多开、空开服务项目,以此扩大医疗总收入而降低药占比,其实病人的实际医疗自付量反而增加。

豫北一家县级医院自2015年就开始采用多种办法压低药占比,如禁止进购使用新特药、高价药、辅助药及营养药,2015、2016年药占比仅为19.89%和21.3%,让全省医院惊叹!但实际上住院人均消费总额反而上涨,2016年该院住院人均消费3300元,而2017年1-11月住院人均消费高达3900元,增幅接近20%!

据内部消息,豫西一家县级医院在强压药占比、踢出辅助药品有了医保支付空间后,鼓励各临床科室开展一些本专业其实并不需要的医疗服务项目,比如外科手术卧床病人按摩,肝病患者每日自制膏药贴敷,所有病人(包括患儿)血型鉴定等,患者医疗知识相对缺乏就只能接受,因此医院医疗纯收入大大增加。该院甚至让住院病人自行购买部分治疗用药,极大地影响了正常治疗。有消息说,该院的住院率(门诊病人住院)高达15%,而该县的复住率达1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单纯地狠压药占比,使得部分医疗机构另辟蹊径地从病人身上牟利,最终或许会加重病人的医疗负担。

近日,一些医院因为“打击神药、控制耗材、踢出辅助药”而对医院医生的收入忧心忡忡,因为这样虽然能有效“控费”,但毕竟政府零加价补助要大大减少,医生们的收入咋办?有院长说,只要医生不过度开药、不胡乱使用耗材,就能控制住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但实际效果是怎样的呢?

正如上例所示,医院和医生会想方设法“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通过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把收入补回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11月29日在“《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中提到,“目前医疗消费中,有30%是过度医疗的浪费”。那为什么不将治理过度医疗作为“控费”的主要对象与手段呢?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医生医疗服务价值没有得到合理表达,也是他们将药品作为“控费”核心内容的原因之一。因此,“控费”必须尊重医院和医生们的正当利益,但医院医生也必须在合理的医疗管理制度支持下,合理使用药品。

“控费”初心是好,却不能单拿药品开刀。目前来看,DRGs应该是最契合“三医”利益的“控费”手段。医疗机构会主动提高专业水平而获取更大医疗利润;医药企业会重视药品的开发与生产,自行降低药品生产成本来降低药价;而医保基金在阶段性的按病种付费制度下,可以取消医疗机构医保资金固定预付,让先进医疗技术发挥其竞争力,缓解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作者: 持平)

原标题:“控费”初心是好,却不能单拿药品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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