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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三甲医院发布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名单及管理办法

2019-03-25 14:34:11 来源:医药代表

重庆市一所三甲医院发布《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辅助用药和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并做了非常详细的要求,而且列出了2019年136个辅助用药和32个重点监控药品及生产厂家详细目录,这里将主要内容分享如下,大家可以对照下自己产品以做参考。

《管理办法》指出,科室主任(负责人)是本科室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落实医院制定的科室合理用药指标,整改科室不合理用药问题;病区负责人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病区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工作。

辅助用药单品种每月使用金额不得进入全院药品排名前100位,否则,该品种暂停使用一个月;重点监控药品种,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菌药物不得进入前50名,其他不得进入前100名,对使用金额进入前10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统计各品规开具金额排名前5位的科室及前10位的医师。

辅助用药

※ 辅助用药定义

非临床治疗必需用药。指非当前疾病的主要治疗药物,但对该疾病的预防、治疗或康复有一定辅助作用的药物。

※ 辅助用药范围

符合以下任一个条件的品种(以通用名计)视为辅助用药:

①《临床用药须知》或药品说明书上明确为“辅助性治疗”的;

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临床路径以及中华医学会等国家一级(一类)学(协)会发布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所提及的用于疾病辅助治疗的;

③所有免疫增强类化学制剂;

④除激素类制剂、特定营养缺乏下支持治疗外的,所有人体自然存在的成分及其衍生物类化学制剂;

⑤列入军地辅助用药目录的;

⑥被医院既往或其他兄弟单位纳入辅助用药管理且非临床治疗必须的中成药及民族医药。

该目录由医院药事会办公室根据药品引进淘汰情况进行调整,按年度更新公布,并报药事会备案。

※ 管理办法

(1)规范使用要求:

严禁门急诊患者单次(按处方号计)就诊开具1种以上中成药(基于中医诊断基础上的对应中药治疗,中成药及民族药合计不超过2种);

同一住院患者的同一治疗时间窗内,相同药理作用的辅助用药使用不得超过1个品规(以最小药理学分类第3级目录计),总数不能超过2个品规;

同一患者一次住院期间使用辅助用药不得超过3个品规(含出院带药)。

信息科每个月调取科室当月违规使用辅助用药的患者清单报医研部医疗办公室,医研部医疗办公室反馈给科室,要求科室针对违规用药召开问题分析会,书面上报使用原因分析,科室另需上交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次月再次因同种原因进入违规使用辅助用药清单的,对一线、二线(责任)、三线医师按4:5:1的比例根据违规使用的金额进行等额扣罚,此外三线医师还将周会予以通报批评。

(2)单品种使用暂停管理:

辅助用药单品种每月使用金额不得进入全院药品排名前100位。

药剂科于每月25日向医研部医疗办公室报告上月份(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全院药品单品规使用金额统计表。

使用金额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一个月;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任意品规再次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三个月;再次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任意品规第三次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药事会办公室提出淘汰意见报药事会审议。

重点监控药品

※ 重点监控药品定义:

临床治疗必需用药,但临床滥用明显、无特殊原因出现用量异常增长或频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 重点监控药品范围:

本着“可疑即纳,从严管理”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品种(以通用名计),确定为重点监控药品:

①列入军地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

②军队合理用药检查重点关注的;

③校级及以上军地各种检查中确定为药物不合理使用的;

④地方热点医疗纠纷新闻中涉及的;

⑤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异常增长(即月使用量环比增长超过30%的,或年使用量环比增长超过15%)的;

⑥前一季度使用金额排名进入全院药品前100位的中成药;

⑦医院合理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纳入的。

该目录由医研部医疗办公室根据药品使用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按季度更新并公布,并报药事会备案。

※ 重点监控药品分类管理办法

此类药品分为两种类型:Ⅰ类和Ⅱ类;Ⅰ类为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菌药物;Ⅱ类为除Ⅰ类以外的其他重点监控药品。

(1)Ⅰ类重点监控药品:按品规计算,单品规每月使用金额不得进入全院药品排名前50位。药剂科于每月25日向医研部医疗办公室报告上月份(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全院药品单品规使用金额统计表。使用金额进入前50位的,暂停使用一个月;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再次进入前50位的,暂停使用三个月;再次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第三次进入前50位的,暂停使用,药事会办公室提出淘汰意见报药事会审议(抗菌药物淘汰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51-100位药品实行限量采购,次月采购量限量为上月使用量扣除实际增幅后折算为采购金额的80%。

(2)Ⅱ类重点监控药品:进入前100位的品种,如《目录》内有可替代品种的(由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审议确定),按辅助用药管控办法执行;如无可替代品种,且增幅超过15%的,实行限量采购:使用金额前50位的,次月采购量限量为上月使用量扣除实际增幅后折算为采购金额的70%;进入全院使用金额51~100位的,次月采购量同理限购至80%。

(3)重点抽查管理:药剂科每月抽取1个重点监控药品对其使用合理性进行分析、点评(抽查病例不少于20份),根据点评结果按品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①医师管理:不合理使用的病例按经治医师承担40%责任、二线(责任)医师承担60%责任的比例进行划分,对于违反者除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外,按使用药品金额对治疗组进行等额扣罚,各级医师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处罚金额,情节严重者予以暂停处方权3个月或停止处方权处理。

②药品管控:

a)抽查结果不合理率在10%到30%的,全院通报该品规药品使用不合理情况,并对相应药品供应商予以警告;

b)抽查结果不合理率≥30%的,该品规药品次月限量60%采购;

c)抽查结果不合理率≥50%或发现存在违规促销活动的,该品规药品暂停使用,药事会办公室提出淘汰意见,报药事会审议。

信息科每月上报监控结果:

(一)对使用金额进入全院药品排名前10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统计各品规开具金额全院排名前5位的科室及前10位的医师;

(二)按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使用总金额和占比,统计全院排名前5位的科室及前10位的医师,以及有异常增长的科室与医师。

2019年辅助用药和重点监控药品名单

该医院列出了2019年136个辅助用药和32个重点监控药品及生产厂家详细目录,这里就先略了,大家耐心等待国家辅助用药目录的发布吧。

原标题:一医院发布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名单,管理办法也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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