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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20年 养老金每月仅264元

2012-12-25 12:17:04 来源:晶报

晶报讯  日前,网友“悔的要撞墙”发帖称,她连续缴纳社保20年,退休却只能拿到每月264元的养老金。12月24日,市社保局回应解释,该网友的养老待遇,可能与她在深圳仅有1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有关,明年初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出台,该网友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纳入养老待遇,之前少领的养老金部分有望补发差额。

参保20

养老金仅264

网友“悔的要撞墙”

前段时间,有网友反映自己在深连续缴费19年,但今年11月退休金单上显示,每月只有1220元。对此,市社保局表示,该参保人此前一直按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参保,导致退休金较少。

无独有偶,日前,网友“悔的要撞墙”发帖表示,自己1992年开始在内地缴纳社保、2003年随迁来深,2010年4月社保关系转入深圳,今年在深退休,只能领到每月264元退休金。该网友表示,如果她在内地退休,每月可拿约1800元退休金。

记者从帖子中获悉,网友“悔的要撞墙”1992年开始缴纳社保、2003年随迁来到深圳,2010年4月社保关系转入深圳,2012年在深退休后只能领到每月264元退休金。这位网友表示,如果她在内地退休,每月可拿约1800元退休金。

随迁入户退休人员

待遇可补发

为何缴纳社保20年,却每月只能拿到264元的养老金?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跟当前深圳的养老政策以及该网友在深圳实际缴费年限仅有1年有关。“根据我市现行的养老保险条例,随迁人员调入深圳,内地缴纳社保年限不纳入养老待遇计算。因此,该网友只能享受每月264元的养老金待遇。”

该负责人透露,深圳市人大已对现行《养老保险条例》重新修订,2013年年初将实施。根据新的《条例》,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其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届时该网友在内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将一并纳入深圳的养老待遇。

从条例实施之日起,与该网友相同情况的参保人,可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没有按国家转移接续办法计算的那部分,2010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转移接续办法,没有核算的待遇都将重算和补发。

养老保险

须按实际工资总额缴费

面对多名网友投诉自己参保多年,退休后养老金却很低的案例,市社保局12333工作人员李伟表示,退休不是单纯按照年限长短来算的,还有个人账户、当时的政策,综合来计算。之所以参保人会出现参保多年,养老金却很低的情况,主要是参保人之前都是按照最低来交的。缴费基数低,进个人账户自然就少了。因此才会有交了10多年甚至20多年社保,看起来参保年限很长,但实际进入个人账户的基数低,导致其退休金也相对要少一点。

深圳社保局提醒参保人,不要等到领取待遇时才抱怨待遇低,在职期间应关注自身的养老保险权益,如实按工资总额缴费,发现用人单位未按工资总额缴费时,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投诉。(孙妍 王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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