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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虚假医疗广告惩治过轻 罚千元仅伤皮毛

2013-05-10 09:28:42 来源:搜狐健康

“‘高血压七天可以停药’,‘十天无疗效无效退款’,如今群众对健康的要求,尤其对一些难治性疾病的期望值很高,虚假医疗广告发布者正是抓住了患者这一心理。”9日上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如是分析了虚假医疗广告产生和泛滥的原因。

虚假广告以讲坛等形式绕过监管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第一季度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信息739条次。其中,99%以上为变相广告。

麻颖指出,从这次的监测结果来看,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呈现出新特点——以前经过审批的医疗广告,转变为一种变相广告,以新闻报道、讲座、讲坛等方式发布,绕过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审查,这种资讯可以连篇累牍,各种治疗方法,包括病例、各种获奖的宣传和照片,极具欺骗性。

虚假广告打中医旗号伤害患者

“在广告的经营发布过程中已经形成利益链条。”麻颖坦言。当前,医疗机构为宣传扩大影响,增加业务收入投放广告,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这种经营发布活动获取广告收益。

此外,市场需求也是助长虚假广告泛滥的主因。麻颖认为,如今医疗发展水平与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对一些难治性疾病有很高的期望值,很多虚假违法广告正是以难治性疾病为宣传重点,通过夸大药效,满足了患者心理需求,以达到欺骗效果。

尤其是很多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纷纷打着中医旗号。“老百姓对中医药这种中华传统文化有很深的情结和感情,所以一些医疗机构利用利用广大群众对中医的信任,也就增加了虚假医疗广告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麻颖说道。

医药广告多头管理配合有待改善

就医药广告乱象原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表示,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惩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些法律法规甚至是上个世纪出台,离现在比较远,这些法律法规的上限和下限比较低,比如是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这些罚款在当时可能伤筋动骨,但是现在来看也就伤及皮毛。

麻颖说,实际上,作为13部委的这种机制,就说明了有一些工作只靠一个部门是不能够解决的,但是多部门的管理在衔接配合上,确实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就举报机制或者投诉机制的问题,麻颖表示,对虚假违法的中医医疗广告,实际上群众的监督、群众的举报,在监管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但是有时候在取证过程当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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