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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规定实施半年 相关人士称缺经费难执行

2013-07-10 17:08:16 来源:法制网

原标题 [强制医疗规定实施半年陷尴尬境地 ]

调查动机

重症精神病患者伤人,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今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精神卫生法,对精神病患者的强制医疗及预防、治疗等作了相应规定。新法实施已有时日,其中的规定落实如何,是否能解决精神病患者的种种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我一直怀疑她要取我的命。”何铸指着妻子梁莹的照片恶狠狠地说。

何铸是广东省怀集县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妻子是一名中学老师。两人有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儿子,在县城内有一套自建楼房,生活安逸。但是,这个在外人看来十分幸福的家庭却时刻蕴藏着危机——何铸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甚至在发病时挥舞着菜刀砍死了自己的妻子,彻底毁了这个幸福的家庭。

精神病患者的世界,常人难以读懂。然而,由精神病患者引发的恶性伤人案件,却常令我们陷入处置的困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程序”,规范了精神病患者的处置流程。然而,由于执行、实施强制医疗中缺乏配套措施,逐渐显现出强制医疗责任不明、经费缺乏保障、适用对象有限等新问题,让这一实施半年的新规陷入尴尬境地。

家庭悲剧让人心碎

何铸的病史要从2008年说起。当时,何铸在广东省怀集县某化工厂担任出纳一职,由于他负责的账面突然短缺了15万元,工厂怀疑其挪用资金,责令其补齐缺口。

何铸觉得自己很冤枉,“有苦说不出”,可又迫于工厂压力,不得不四处举债,终于补上了这个“窟窿”。但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他依旧被化工厂辞退,从此失去了工作。

“自此之后,何铸就开始出现幻觉。”何铸的家属回忆,起初,何铸只是喋喋不休、疑神疑鬼,后来发展到嫉妒妄想、被害妄想。

家人带何铸去医院治疗,但他认为自己没有病,拒绝吃药。家人也以为他是受短款事件影响,初时也没有往深处想,只是一直安慰他。后来,何铸的病情愈发严重,甚至打电话给妹妹何莲问:“哪里有手榴弹、哪里有刀卖,我要去杀那个人。”

2012年12月6日,何铸到广州进货,因突然发病被带进了派出所,亲属连夜将其带回怀集。不过,家人没有将他送去医院治疗,而是直接带回了家。

从派出所回来的那晚,何铸整晚都没睡好,总被梦魇惊醒。他索性起床写下了一封长达6页的遗书。

在遗书里,何铸回顾了与妻子的感情历程,并怀疑妻子出轨,可能要害死他。他写道:“我一直怀疑你要取我的命,你不可以牺牲爱着你的人的生命作为报复”。

2012年12月7日8时许,梁莹还在睡觉。何铸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摸进卧室,喊着“不能再让你这样害我了”,抡起菜刀朝梁莹连砍7刀。

“要是用刀砍死妻子的话要砍很多刀,太残忍。”何铸砍了7刀后,用手掐住梁莹的脖子直至其窒息死亡。之后,何铸帮妻子穿好衣服,更换了沾有妻子血迹的毛衣,卷起沾满血迹的床单,然后用妻子的手机拨打110报警。

与何铸家人一样感同身受的,还有在广东珠海打工的幸伟。2012年,幸伟64岁,本该是享天伦之乐的时候。可是,大儿子幸朋却让他操碎了心。

幸朋在14岁时被查出患有精神病,小学毕业后在老家种地。其间,因精神病发作而数度住院治疗,平时在家亦用药物控制,但病情反复,一直未治愈。据幸朋的家人反映,他患病时有暴力倾向,偶尔会冲动打人,连父母都不例外。

2012年2月,幸伟从老家江西到珠海斗门工作,将幸朋带在身边。这一年,幸朋37岁。两人在珠海机场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做杂工。跟他们一起工作过的工友反映,父子俩在工作上一直配合不错,但是幸朋无法与其他工友合作。

2012年11月18日6时许,父子二人在斗门区某路段高架桥施工时,幸伟让儿子抬两桶油,幸朋不愿意抬,两人发生争执。幸伟随手拾起一根钢筋欲教训幸朋,然而年轻力壮的幸朋却夺过钢筋,朝父亲头部连续击打致其倒地,随后又上前朝父亲的头部再次击打数次,直到被周围的工友阻止后才停止。幸伟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将幸朋送往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可即便在这时,幸朋依旧认为自己的老父亲还活着,一直在说:“我没有打我父亲,他是我父亲,我怎么会打他,是他们让我打他的耳朵。”

2013年1月,医院经检查后认定幸朋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案发时其行为受言语性命令性幻听影响,无刑事责任能力,且仍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建议专科治疗。

没有开庭也没有指责

今年3月6日,幸朋的案子到了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案发后,幸朋的母亲受到重大精神打击,其弟弟则以幸朋的精神状况不适宜开庭为由,向法院申请不开庭审理。主办法官依照有关法律和法律援助的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于3月11日前往幸朋所在医院进行会见。

会见过程中,幸朋情绪比较稳定。当法官问他是否知道父亲已被他打死一事时,幸朋一直重复着:“我打过爸爸,但他没死。”从幸朋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得知,在其住院的几个月期间,其家人没有看过他。

当主办法官问及是否想要开庭审理此案时,幸朋低着头,轻声说道:“我想回家,不想开庭。”双方的对话在医生的帮助下仍然进行得举步维艰,虽然幸朋情绪稳定,然而法官的问题大多只能得到一阵阵的沉默或是“我不知道”。征求主治医生的建议后,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

当斗门法院法官向幸朋宣布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时,幸朋一直念叨着:“我要回家。”

而何铸一案则由怀集县人民法院审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指出,何铸把自身的痛苦归咎于妻子将要害死他,并认为妻子没说清楚为什么要毒害他。既然如此,不如大家一起死,于是就先杀死妻子,后报警投案。鉴定意见最后对何铸评定为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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